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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总局:发表网络文学作品作者须实名注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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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-8 19:24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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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《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《意见》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,提出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。

此外,《意见》提出多项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,包括开展网络文学评论引导,逐步建立科学的网络文学作品评价体系;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,推动网络文学企业加快相关技术研发及应用;加强版权保护,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;规范市场秩序,加大对网络文学传播淫秽、色情等有害内容的打击力度,整治扰乱市场秩序、侵害用户利益等行为;加大政策扶持,争取各级财政对网络文学发展的扶持,完善相关出版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,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;加快人才培养,营造名作家、名编辑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环境;加强行业自律,健全行业规范,促进共同发展。

《意见》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,在党委领导下,充分认识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对网络文学工作的指导和扶持,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,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
发表于 2015-1-8 19:25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占位编辑,好吧,我是纯粹来站位的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1-8 19:27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正太 发表于 2015-1-8 19:25
占位编辑,好吧,我是纯粹来站位的

占吧,占吧,送给你啦。
发表于 2015-1-11 15:50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楼主呀,,,您太有才了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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